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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中医思考] 不能让“先抢救后缴费”失落在观望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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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1-4 09:04:1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不能让“先抢救后缴费”失落在观望中



  近日,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要求,医院对急诊患者要“先抢救后缴费”,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。对此,医生们又有怎样的看法呢?根据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的最新调查,在1341名受访者中,18%的医生明确表示反对“先抢救后缴费”;6%的医生明确表示支持,并且愿意在行医中实践上述原则,即使自己垫付医药费也在所不惜;其余的大多数则是持“观望”态度,表示将有条件分情况地尽到自己救死扶伤的天职。

  一方面绝大多数医生将救死扶伤看作是自己的天职,另一方面却又对“先抢救后缴费”持观望态度,这说明“先抢救后缴费”原则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,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。如果这些阻力不除,卫生部副部长的要求就会落空,“先抢救后缴费”的原则仍然只能停留在口头上,无法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。

  影响“先抢救后缴费”落实的因素目前主要有两个。一是抢救费用难以得到补偿。医院不是慈善机构,抢救病人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,如果这些成本无法得到补偿,医院不仅将失去滚动发展的能力,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将受到打击。目前补偿机制不健全,一旦病人欠费成为事实,医院只能内部消化。为了减少欠费,医院不得不强调尽可能地实行先缴费后治疗,以减少医院因抢救病人造成的损失。二是某些医院在内部推行经济指标管理。有的医院在管理上方法简单,对科室实行经济指标考核,不仅医生的评先晋职实行指标“一票否决”,而且医生的收入也完全由指标完成情况决定。这使得许多医生不敢让病人欠费,以免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。

  所以,要让“先抢救后缴费”落到实处,首先要建立合理的欠费补偿机制,医院在付出抢救成本后要有必要的补偿。这种补偿不能单靠医院自己向上争取,而是应由政府主动予以追加,保证医院的利益得到全面维护;其次要加强和改进医院的内部管理。目前的医院内部管理总的来说还是低水平的,不科学、不健康的管理方式还较为普遍,只有提高了管理水平,摒弃了靠经济指标抓管理、以创收论英雄的方式,医生们才能轻装上阵,才能遇到危重病人不犹豫,才能在“先抢救后缴费”的原则面前不观望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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